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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误会


转眼就到了三年已过,陈青青还是免不了会感慨几声社会的发展进度,她上大学之前,中国的经济还处在一个萌芽的阶段,她当时青涩的样子仿佛还历历在目。

        而现在,大街小巷的店都已经开起来了。

        公社和供销社已经逐渐被各类各样的商店取缔。至于像王大花之类的人已经走到了社会的最底层,因为先前的“为非作歹,耀武扬威”,他们找不到工作,只能种田。

        其中变化最大的大概是谭家了,谭程从北京回来之后,用陈青青给他的酬劳,大笔一挥买了一个门面,又在春城开了一个店,由于谭家做木活的生意已经有百年了,所以他的生意好的不得了。

        商殷妈妈姓曾名静,是个静若处.子动若脱兔的女子,为了撮合商殷和陈青青,就经常过来找陈青青逛街,女人在一起的话题无非就是化妆品衣服以及家长里短的琐事。

        陈青青和曾静在一起光衣服就能聊上一个半天,到最后商殷只能做免费苦力,累死累活的在后面拎袋子。

        终于放了暑假,陈青青背着个包就回去了,虽然陈青青经常回来,但是陈爱国每次都会早早的去火车站接她。

        随着条件的普及,摩托车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不过这会,摩托车还是个稀罕物,一个镇子上统共也不过就只有两家人有。

        陈爱国难得跟了个风,买了辆大运摩托,成了镇上唯一一家有摩托车的人,平日里的时候,那摩托车就那么停在院子里,别提多拉风了。

        陈爱国拿着头盔递给陈青青,笑意盈盈的说,“囡囡,带上头盔,爸爸带你上溜上一圈。”

        陈青青打量了下陈爱国,他今日穿上了时髦的皮衣,里面是件白色衬衫,特地敞开了领子,露出了洁白的锁骨,浑身上下没有一丝中年人独有的,油腻感。

        不得不说陈爱国还是有几分本色的,陈青青的腿长便是遗传了他的优势。

        陈青青今日穿了一件红色的棉麻裙子,长长的头发披在肩后,两人站在一起到不像是父女,反倒像是朋友。

        陈青青戴上了头盔,长腿一跨就到了车上,她抱着陈爱国的腰,说“爸爸,你这车有点帅啊!我看大城市里年轻人开摩托车的人不少,像你这年纪的倒是少见。”

        陈爱国看着陈青青一连串熟稔的动作说,“青青,你这上车的动作很熟练啊,你是不是谈对象了?”

        陈爱国说这话的时候,有些闷闷的。

        “没有啊,你放心吧,你女儿眼光高着呢。”

        陈爱国转而想想也是,陈青青就和个成精的小狐狸一样,心眼多着呢,才不会被人骗呢,不过外面的人的确坏,他在家里老操心了。

        陈爱国今天虽然穿的很时髦,看起来有些痞里痞气的,实则开起车来,却是稳重得很,陈青青坐在他车后面只觉得像是观光一样。

        陈青青一路上和陈爱国聊了很多事情,谭程的爷爷刚好这次要过七十大寿,谭程早就邀请了他们家去吃饭,陈青青自然不能拒绝,知道谭爷爷喜欢美食,特地从北京带了份驴打滚,一路翻山越岭带到了春城。

        陈爱国还是很喜欢赵成名这个后辈的,再加上两家本来就有娃娃亲的约定,两家又知更知底的,他希望陈青青和赵成名能在一起。

        可是两人认识了这么长时间,硬是没有擦出火花,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

        要问这公社里哪几家局势最好,那可就要屈指一数,陈爱国家,赵老汉家还有谭家了。

        前两者一个是带着全村发家致富,一个是家里的儿子有了出息,直接当上了军官,后者则是抓紧了改革开放的弄潮儿,赶上了政府大力扶持的时候,一跃打落了“破落户”的标签,成为了有钱人。

        谭程修缮了院子,一扫之前的破败,曾经的辉煌可见一斑,谭程没有请几个人过来吃饭,实在是因为他对公社里的人没有多少好感,每个人都有嫉妒心,但是你说出来可就不大好听了。

        他至今都还记得,当时他买门面的时候,邻里瞧见他就挖苦他,“谭家这小伙子要成为街上人了啊!”

        类似种种,听着可真不舒服,他也自诩不是个大度的人,谁对他好,他都记着呢,大家礼尚往来再好不过。

        陈青青送了盆“万年青”又送了驴打滚给谭爷爷,她和谭爷爷交流不是很深,但是对这个用情专一,和蔼的老人还是很有好感的。

        陈青青嘴甜的说,“祝谭爷爷寿比南山,福如东海像这万年青一样,天天都有精气神。”

        谭爷爷坐在摇椅上笑着说,“谢谢青青啊!”

        他对这个帮了谭程不少的女孩子还是有几分印象的,只是可惜了,要不是谭程先一步有了对象,他还真想撮合他俩。

        谭程性子有些硬,嘴不甜,性子也闷,做生意肯定没人家好,这另一半再是个软性子,没有主见的,那以后可咋办啊!

        陈青青知道谭程谈了个对象,听谭程说是他店铺里的伙计,两人的相识还有些渊源,那女孩见人便有些畏畏缩缩的,长得倒还算清秀好看。

        陈青青笑着和那女孩说,“你好,我是陈青青,谭程的朋友。”

        只见那女孩有些踌躇的拽了拽衣角,最后露出了一个腼腆的笑容,“你好,我叫刘春花。”

        不知为何陈青青看着这这笑容,心里好像被针戳了一下,有些心疼。

        谭程和刘春花的认识有些戏剧性,简单来说是,刘春花先缠上了谭程。

        她今年才不过十七岁,一个如花似玉的年纪,却被人拐到山里面,当媳妇,她不愿意被深山困住,好不容易才跑了出来,她跑了好几次,腿都被打跛了,这最后一次才跑了出来。

        谭程第一次见她是店铺正要关门的时候,他瞧见了一个浑身都是补丁的女子拽着他的衣角,眼角带着泪水,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就像是没人要的猫咪一样,惹人心疼。

        给了刘春花一顿饭,又给她买了一套衣裳,刘春花反倒不愿意走了,甘愿留下来打下手,日久生情便在一起了。

        谭程看着陈青青娇美的侧脸,说,“也许有的人之间是一见钟情,但有的人则是日久生情,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他从来都没有和陈青青表达过自己的爱意,那初次的惊艳过后,便化为了一圈涟漪,他和刘春花之间的感情才是他现在想要的。

        陈青青笑着,“我觉得你现在的状态很好,你身上有了去年的你没有的东西。”

        谭程有些好奇,“什么?”

        陈青青目光如炬,“男人身上的担当。”

        ……

        酒过三巡,谭程醉醺醺的说,“我真想亲手宰了那些对春花不好的人,你知道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有多狼狈吗?她到现在都不敢大声和人说话,生怕别人打她,到现在都不敢在人多的地方呆……”

        陈青青拍了拍好友的背,心里也为两人感到心酸,人间即是炼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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