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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文字的萌芽


“你。”

        “你。”

        “我。”

        “我。”

        鸣哲家小院,凉蓬下。

        精卫拿着一根手指粗的树枝,蹲着身子在地上写字。每写一个字就会念出来。

        她的身边围着八个四五岁的孩子,六男二女。认认真真跟着念。

        “他。”

        “他。”

        写了五个字,扔掉树枝。微笑着说:“你们拿着树枝练习吧,要好好写哦,明天老师要检查。”

        八年前,精卫问明哲什么是老师?鸣哲的回答:“老师就是教你知识的呀。”精卫深深记在心里,一刻也没有忘记。

        每当鸣哲出去打猎的时候,就独自在家里拿着树枝练字。看到精卫写的字,鸣哲高度赞扬。

        鸣哲走后,精卫感到无聊,于是心血来潮,从族里挑了八个最聪明的孩子,教他们知识。

        其中还有一个小插曲,这几个孩子都是孤儿,父母都是出现意外死亡。

        精卫按照年龄分别起了江河湖海,风雨雷电八个名字。然后,灵机一动,想到鸣哲教给她的百家姓,又给了他们姓氏。

        最后,他们的名字便是:赵江,钱河,孙湖,李海,周风,吴雨,郑雷,王电。其中,周风和吴雨是两个女孩。不知道吴雨无语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上午认字,下午算术,其中掺杂着手工制造等课业。前几日还教会了他们一首儿歌。若干年后,这八人为部落兴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认字方面从最简单的一二三四……到个十百千开始教。二十天已经教了他们100多个字。

        算术从阿拉伯数字到简单的加减法。目前八个学生已经熟练掌握两位数的加减法。

        没有教案,没有备课,一边回忆明哲给她讲的内容,一边摸索着讲课。

        精卫自认为教的不错,心中充满了骄傲。

        “嘻嘻。”

        想到鸣哲回来的时候看到她教的学生,一定会非常吃惊。精卫暗中窃喜,心情愉悦。

        果不其然,当鸣哲踏进门时,看到精卫在教学生认字,张开的嘴巴能放进去一个鸡蛋,心中无比震撼。

        是的,就是震撼,这可是原始社会,出了这个部落,外面的世界连文字都没有,更别说教别人认字。

        “听说,轩辕丘有个叫仓颉的人在造字,一定要见上一面,问问他造字的心得。”

        “也好,在这里撒上种子,等他们长大在传播出去。”

        “对,还有语言,这个比文字更重要。语言不通,就无法交流,没有交流,就不能促进文化,只有促进文化,文明才能进步。”

        “可是好难啊,怎么能达到语言相通呢?要知道现代社会还有用方言交流呢?”

        鸣哲呆呆的望着亭子,一时找不到头绪,兴奋劲过了便卸了气:“算了,想这么多也没用,这不是现在考虑的问题。先把族人的生活水平提高再说。”

        精卫看着明哲惊疑不定的神情颇为不解,歪着头盯着鸣哲。

        双方对视,鸣哲跑到精卫身边,把采到的一束野花放到精卫手里,抱起来转了几圈。引得旁边的孩子们哄堂大笑。

        “想我没?”

        “想!”精卫甜甜一笑。

        鸣哲也咧嘴一笑。

        ……

        轩辕丘,寂寥的夜晚。

        仓颉路过茅草屋,隐约能听到屋里发出的呻吟声,而且已经不是第一个了。

        呆呆的望着漫天星河,目光涣散,大脑一片空白。

        他需要放空大脑,自己造的字,有很多都不认识了。

        “要用什么办法能记住造的字呢?”这是仓颉想了一年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哎!”仓颉颓废的叹了口气。

        “如果能像其他族人一样,什么都不想,只顾吃喝睡女人多好啊。”

        “仓颉,还在为造字的事发愁呢?”

        仓颉扭过头,来人正是轩辕。

        “首领,这件事不解决,我心难安。可是,想过很多办法,到现在一点头绪都没有。”

        “你已经很厉害了,从你开始造字就已经超过所有人,也包括我。”轩辕由衷的说道。

        “不,首领,没有你,部落早就被其他部落打败。没有我,世上只是没有字而已。”

        苦笑一声:“一年了,我始终没有解决忘字的问题,也许造的字太复杂了,可是,简单的话会有重复,以后更加不好辨认。”

        “我也没办法帮你,只能靠你自己了。不如你带领几个族人出去走走,也许会有解决问题的办法。”

        仓颉想了想,点点头。

        “是啊,该出去走走,我已经几年没有出过部落,不知现在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了?”

        轩辕感慨的说:“已经大不一样,这几年风调雨顺,稻谷丰收。族人们虽然吃不饱,但也不会饿死。也不用担心大型猛兽,它们已经被赶到很远的地方了。”

        “遥想当年,与部落斗,与野兽斗,现在的生活真好。幸好,我们熬过来了。”

        拍了拍仓颉的肩膀:“你可以去一趟神农氏,那里有一个很聪明的人。”

        “走的时候带着五十头牛,从神农氏换些粮食回来,我们的粮食总是不够吃。听说神农氏那个聪明人研究出一种种植的方法,稻谷产量提高了两三成,看看能不能换回来方法。”

        仓颉惊呆了:“能提高粮食产量?这是何等的神人?一定要去一趟神农氏,不管用什么代价,也要换回来提高产量的方法。”

        在现代提高产量那都属于圣人的存在,何况在原始社会呢?这意味着有许多人不在被饿死。由不得仓颉不重视。

        而被称为神人的鸣哲,此刻正在卧室里造小人呢。

        次日,鸣哲精神饱满的出现在炎帝的房子里。

        鸣哲详细的阐述了这一次远行的经过。讲完后,把盐放到了桌子上。

        桌子是鸣哲出发前打造的,美其名曰孝敬老人的,是一种礼。

        炎帝对明哲说的礼已经见怪不怪了。而且认为说的非常有道理。

        细盐入口即化,炎帝咂咂嘴并不觉得有何不同之处,都是咸味。

        鸣哲解释道:“此为海盐,含碘,吃后不会得大脖子病,你看看族人,是不是脖子都很粗,那是一种病,这盐就能预防。”

        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脖颈:“你看我的脖子就不粗,因为我从小就很少吃盐。”

        “而且,我们的盐还有毒,吃了会减少寿命。”鸣哲为了劝说炎帝用

        粮食换取细盐,拿出了杀手锏。

        炎帝是信任鸣哲的,不仅是鸣哲是他看着长大的,而是鸣哲从各个方面都做的非常出色,说话不会无的放矢。

        “好,秋收后,你带人去换。”炎帝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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