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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集 照相室杀人案


第o6集&1t;/p>

        照相室杀人案&1t;/p>

        2o15年4月15日,星期三。&1t;/p>

        今天,大家大家高高兴兴,打算先吃一顿,然后玩个痛快。&1t;/p>

        晚上7点,大家坐在一家披萨店吃披萨。席间,胖B高兴地说道:“今天刮的什么风?都这样闲着,总算可以畅快淋漓玩一顿了。哇哦,果然还是培根的披萨好吃!  ”快尾仪也笑着:“听说最近流行智能手表的啊,都是蓝牙操作的,也不知道这个蓝牙真有这样神吗?”sona全都早早做完作业,出去玩了起来。sonar还仅仅是一名初中生,却要面对如此多的作业。每次,繁多的功课装在沉重的书包里总是压弯了他的脊背,也压垮了他的自由。但是今天,老师留的作业却少得令人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真是千载难逢啊!r回答他:“是啊,这是一种无线技术标准,使用2.4—2.485ghz的波段的uhF无线电波进行短距离数据交换。最早是爱立信公司研的,最后都普及了,归蓝牙技术联盟管理了。至于名称的来源是一个古挪威语的英语化版本,说的是一个国王,他很喜欢蓝莓,每次牙齿都染得蓝蓝的。反正到最后,这种技术很普及了,应用蓝牙技术的键鼠、耳机一类的东西也纷至沓来了。”“哦,我那块手表也挺方便的。”快尾仪笑着说。&1t;/p>

        吃过晚饭,大家在附近的花园里逛了起来。凉风习习,鸟鸣阵阵,可比坐在屋里好多了。孔雀蓝坐在秋千上与道尔妮闲聊起来,惠祺和快尾仪拿着手机坐在长凳上打游戏。胖B对着手机唱起歌来,声音很干哑,旁边的鸟儿闻声都吓跑了。胖B就这样站在路灯下面,手扶着垃圾桶,忘情的歌唱起来。惠祺和快尾仪都快被乱死了,皱着眉头,干脆戴上耳机了。胖B还不服:“你凭什么戴耳机?我这样天籁般的声音,还敢不听?真是不识抬举!  ”惠祺和快尾仪没有理他,照旧玩自己的游戏。胖B急了,伸手要抢过手机,被孔雀蓝一手挡住。孔雀蓝说:“你怎么能抢别人的东西?”胖B见状,赶紧缩回手,抄着口袋吹着口哨,还踢着地上的小石子。说实话,大家对胖B这幅恶劣的德性早已经“绝望了”,不过胖B这家伙倒也挺有喜感的,很滑稽,但更多的是幽默。有他在就不会冷场,这真是让大家对他又爱又恨。&1t;/p>

        这个地方已经很偏僻了,旁边的一个夜总会,华灯齐放着;再往东去,过了一个火车道,就到了偏僻的地方,路上只有零零星星几个加油站。一辆火车马上就要驶过来了,一个小姐赶紧飞跑过来,拎着一个大包,高跟鞋跺得咯咯直响。她是谁?她要去哪?她又要去干什么?火车道的看守睡着了,当他被汽笛声惊醒时,那个小姐已经过去了。&1t;/p>

        夜总会外面的霓虹灯一亮一闪,里面的人也是又唱又跳。有一个穿着皮外套的墨镜男子在一旁与一个满头金的兔女郎小姐坐在吧台上,端着高脚杯,一边畅饮一边谈论着什么;一旁,几个系着领结的西崽,头上打着摩丝,肩膀上还搭着一条白毛巾。他正把一杯预调的鸡尾酒送到客人的桌前,客官们也是眉开眼笑的,不时还对邻桌几个美女吹口哨、挤眉弄眼。吸顶灯红乎乎的,旁边还闪着白光。夜总会的后门旁,两个小姐伴随着动感的音乐,疯狂地舞动着,甩着长头,扭着臀部,嘴里还忍不住唱着。&1t;/p>

        夜总会后门是一条僻静的过道,平时很少有人走过,只是后面有个摄像的小屋。有人会投币进去拍几张照片,然后在外面取出来。黄向勇先生也不例外,199o年出生的黄向勇今天也像平常一样,走进了小屋。可是,不知怎的,他却没有出来。那条小道实在是太僻静了,尽头就是那条火车道。一旦过去,那恐怕就出了戴祁了。小屋拉上了帘子,里面躺着一个人,已经死了,是被匕刺死的。血在他身上流了一滩,在微光的照耀下,十分的刺眼。&1t;/p>

        那边的花园里,sonar他们还在玩耍着。胖B又要引吭高唱,惠祺和快尾仪也做好了捂耳朵的准备。突然,手机的声音打断了胖B的行为,惠祺和快尾仪也拿下手,好奇此时会是谁打的电话。“喂?”“我是蒋警官。我需要你们过来一下。”昌达尔在电话里说,摩登乐夜总会后面的摄像间生了命案,有人死在里面了。大家听完,赶紧去了。&1t;/p>

        那边,刑警们已经拉出了警戒线。昌达尔警官说:“死者姓名为黄向勇,今年25岁,死因是匕直击心脏造成的大量失血。推测死亡时间是晚上8点整。”昌达尔翻检死者的遗物,一边又说:“看样子他是约好与两个人来夜总会玩的,本来想先拍几张照,可是却遭此不测,真是吓人啊。”&1t;/p>

        快尾仪问道:“与死者同行的两人是谁?”&1t;/p>

        “呃……是李旭兰和杜丽娟两人。估计她们在夜总会正玩得欢呢,稍等,我这就叫她们过来。”&1t;/p>

        sonar抄着口袋,在死者旁边踱步:“这个人死的也够惨的,如此大的出血量,完全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瘦B凑过来说:“最不可思议的,是杀人犯的轮廓。如果仅仅是图财,应该不至于会这样,况且他的皮包还好好的,没有被翻动的痕迹。如此说来,这应该是一桩情杀案或者仇杀案。我想详细的情形要等到嫌疑人来了以后再去获取。”&1t;/p>

        嫌疑人来了,一个叫李旭兰,生于1992年,今年23岁;一个叫杜丽娟,生于199o年,今年25岁。黄向勇的女生缘也挺好的,竟然有两个妹子与他约着去夜总会,好像还有好几个异性朋友;也许这个家伙是个花心大萝卜吧,能够勾来这么多女人,估计应该动了些歪脑筋。&1t;/p>

        李旭兰说:“真是可惜了,来的时候这么好,现在却是这幅惨样。他平时该小心一点的,这样善良的人,死的太可惜了。不过倒也有可能得罪了某个家伙,才遭此不测的。”杜丽娟问道:“是什么人害死了我的向勇?这个坏蛋!唉!好好地人就这样走了,真是说不出口的痛啊。”&1t;/p>

        昌达尔在那里询问嫌疑人,瘦B看着杜丽娟的大皮包,心里有些不对劲:“完全可以只提一个坤包的,为什么要弄这样一个大皮包?出席夜总会,一般人都会格外注重财产安全,竟然会有人提着这样一个招摇的大皮包,就不怕人抢吗?而且,这个包没有出彩的地方,好像是男士的包。出席夜总会,为什么要拿这样一个包呢”他把疑惑告诉了sonar,sonar说:“这的确很可疑,难道说里面藏了些什么?倒也说不定是否藏匿一些犯案的工具。”&1t;/p>

        快尾仪觉得应该先掌握被害人的行为和习惯,于是就问道:“请问黄向勇先生平时就喜欢拍照吗?”&1t;/p>

        李旭兰回答:“是啊,他有这种拍照的习惯,夜总会去过不少次,每次都磨磨蹭蹭的,进了夜总会也还不时拿出拍好的照片,看看自己的头梳整齐了没有。今天又蘑菇了好长时间,杜丽娟等不及他了,硬把我提前拉进了夜总会,谁知道他就这样死了。”&1t;/p>

        “真是可惜啊,下午我们还开怀畅饮,拍了许多照片,如今……”杜丽娟又开始叹息了,但是道尔妮听出了不对劲:“这个照片会是什么呢?难道会与今天的案子有所关联?”于是她问道:“下午你们都干了些什么啊?”&1t;/p>

        “我们去公园玩耍了,玩累了就坐在石凳子上聊天、喝酒、嗑瓜子。当时我们谈得可欢了,还拍了许多照片。我还给了两人各自一份。”&1t;/p>

        道尔妮抓住细枝末节:“你是如何传递的?微信,还是QQ?”&1t;/p>

        “呃……当时我的手机没流量了,我只好用的蓝牙。不过黄向勇这家伙也挺傻的,连蓝牙都不会用。”&1t;/p>

        “啊?”sonar突然想起了刚才吃披萨,他对快尾仪谈论的有关蓝牙的事情。他思考着:“关于这个蓝牙,黄向勇应该不了解,所以说他也不会开关。但是至少他会收到照片。”他又走进了那个屋,死者的手机还放在包里。他掏出来,翻看着今天下午的照片。“这些家伙可真会玩啊,把接吻的照片也拍了下来。”突然,他看见状态栏那里,有个蓝牙的符号。“啊?蓝牙还没有关掉,这是怎么回事?仅仅是黄向勇他不会使用吗?”他记在心里,又走出了房间。&1t;/p>

        昌达尔接着又问了:“你们进去以后,都干了些什么事情呢?”&1t;/p>

        李旭兰回答:“没干什么事情,跳舞呗。今天的音乐可真是动感啊,旁边还有几个男模,长得笔挺笔挺的。我俩早早进去了,也不等黄向勇了。今天想想看,如果我们没有把他舍掉的话,他可能就不会死了。真遗憾。”&1t;/p>

        昌达尔说:“请你言归正传。”&1t;/p>

        “没什么,就是跳舞。我跳得可欢了,还与其他地男士搭讪了几句。至于杜丽娟,她也在跳舞。只是不知怎的,我突然看着她感觉特别不爽。她好像老是带着一副迟疑的表情。”&1t;/p>

        瘦B暗想:“等一下,去夜总会玩耍应该是件欢乐的事情啊,怎么会有不安的表情?莫非这与案子有着直接的联系?”他注视着杜丽娟,杜丽娟的脸上,浮现出了不安。&1t;/p>

        胖B尽管没帮上点忙,也厚颜无耻地开小差。“真是无聊透顶啊,本来能好好玩玩的,好不容易都没作业。真是够了。”他开始闲逛了起来,这条小路真是僻静,通到最东边就是火车道了。他踢着小石子,一脚踢进了草丛中。“咦?石头子不见了?”他跑过火车道,四处张望着。“好黑哦,也就一个看守的,铁道旁边就是密密麻麻的草丛了。”就在这时,火车道口的杆子突然落了下来,两盏红灯也66续续闪烁着,“呜——”随着一声汽笛声,火车呼啸而过。一条铁道,完完全全把这里分成了两半。西边,人声鼎沸;东边,偏僻冷清。他只好等待着,忽然想起了被害人,那摊血。他难得一次开始了思考:“照被害人的出血量看来,凶手的衣服应该会沾上血才对。可她们两个衣服都很干净,总不可能会有人随身携带换洗衣服吧!所以凶手应该会穿着血衣。事现场与火车道东侧距离很近,如果要把血衣和匕处理掉的话,寥寥几步,就可以丢进茂密的草丛里。没有人会掀开草丛吧!恰好看守铁道的也不会怀疑,他们只会认为这是凶手在丢垃圾。”&1t;/p>

        他思考着,连火车过去了也不知道。当他一抬头,现前面道路畅通时,才开始一阵猛跑,回到事现场。&1t;/p>

        那边,道尔妮都不耐烦了,胖B一过来,她就骂了起来:“你怎么又贪玩了?也不给我们说一声。”胖B解释说:“等等,我有了新现。”“什么新现?”“火车道那边有着密密的草丛,完全可以把一些什么东西藏得无影无踪。”“你说的是凶器吧!”道尔妮一下子就想了出来,“天那么黑,这里又很偏僻,凶手很难被人现。的确,被害人大量出血,凶手身上一定也会沾到血。所以凶手应该是穿着血衣的。凶手可以把作案的血衣和手套还有凶器丢进那片草丛,况且没人会怀疑她。”&1t;/p>

        胖B说:“那么凶手又是如何拿来这些凶器的?”&1t;/p>

        道尔妮说:“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藏在身上。难道你忘了,有些人拿着一个大皮包。这个皮包不仅巨大,还不美观。这好像是个男士的皮包吧,本身携带这种包出席夜总会就是件很不正常的事,一方面难看,另一方面还不安全,很容易被偷被抢。这就是凶嫌的破绽。”&1t;/p>

        胖B问道:“那么,凶手难道是?”&1t;/p>

        道尔妮说:“很显然,就是杜丽娟小姐。只有她有这个条件。”&1t;/p>

        “那我们快去揭她吧。”&1t;/p>

        “等一下,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要找到更多关于她的证据才行,这样她才会心服口服的。”&1t;/p>

        案子好像白热化了,那边,李旭兰、杜丽娟两个人好像快要吵了起来。昌达尔去劝她们两人,这才罢休,都拉着脸,谁也不痛快。&1t;/p>

        sonar和瘦B才不会顾及这些,毕竟正经事是找出凶手。他俩思考着:“凶手是如何知道被害人的位置的?应该是蓝牙定位。但蓝牙应该是近距离的,如果太远的话就不能用了。真是伤脑筋,凶手真的是用蓝牙定位吗?如果这样的话,她应该会离被害人很近。”&1t;/p>

        于是,瘦B问道:“李旭兰阿姨,你们跳舞的时候,有没有觉得什么地方很奇怪吗?像是某些人的行为等等。”“这个倒是没有啦,但是我总觉得跳舞的位置好奇怪,杜丽娟,她下意识跑到后门边上去跳舞,后门离大家都很远很远,她难道是喜欢安静?还有她拉着我来的时候就已经把黄向勇舍了,她有说要去厕所,我倒也没注意什么。总之就是觉得很奇怪。”“哦,我知道了。”&1t;/p>

        此时,sonar和瘦B陷入了沉思:“现在,一切线索都已经串起来了。凶手绝对是杜丽娟,先摆出所有的疑点吧。先,被害人的习惯完全可以被凶手利用;第二,为什么凶手会早早舍弃掉被害人,完了还抓着别人的手,把别人强行拉入夜总会,这也是很不自然的事,想必是为了让李旭兰赶紧跳舞,不顾别的,凶手好趁机行事;第三,蓝牙的确可以用来定位,但这完全是短距离的。如果凶手老是徘徊在后门边上的话,完全可以收到信号,然后推开后门,杀掉被害者;第四,偌大的皮包,完全不符合这种场合,又是个男士的,所以里面肯定装了见不得人的东西,那就是凶手的血衣、作案的手套和那把匕了。很显然,被害人的出血量那么大,凶手身上肯定还会沾血,如果不依靠血衣的话,根本就没办法杀人。这些道具应该很大,只有这个黑皮包才能装得下。最后,有利的位置,使得凶手可以轻易处理掉作案用品。火车道东边偏僻的地方,漆黑的环境,密密的草丛,就足以证明杜丽娟是凶手了。果然如此,杜丽娟,你逃不掉了!”&1t;/p>

        那边,杜丽娟说:“我想我该回家了。”李旭兰也说:“就是说啊,在外面泡着都快困死了,何况又要与一个死人做伴?快放我走吧!”昌达尔说:“也是啊,那今天就这样了。”&1t;/p>

        sonar急了:“这样下去可不行啊,必须赶紧把凶手揪出来。”他向前一步:“等一下,警官先生,让你久等了。我终于知道凶手是谁了,凶手就是与死者同行的杜丽娟小姐!”&1t;/p>

        “什么?”昌达尔一惊。&1t;/p>

        杜丽娟也一惊,然后就哈哈笑了出来:“哦?竟然把我当成凶手了?那我倒想听听,你们这几位名侦探的推理。”&1t;/p>

        sonar镇定地说:“很显然,杀人凶手就是你。你完全是利用的蓝牙定位。先,你在下午传照片的时候,就已经把被害人手机的蓝牙打开,这是必须的,也是对于你这套手法而言必不可少的。你知道被害人黄向勇先生不会使用蓝牙,也不会把蓝牙关掉。于是你就一直让他的手机开着蓝牙,因为你可以定位。你很清楚,如果距离较短的话,即便隔着一堵墙,也可以与被害人取得联络。因此你利用蓝牙定位,你站在后门那里,因为后门与照相室只有一条小道的距离,完全能搜到信号。再说了,你事先把李旭兰小姐拽进夜总会,应该是件很不正常的事情吧,你并不清楚李旭兰是否情愿当时就去夜总会,那恐怕是因为你想把李旭兰小姐拉进去跳舞,让她跳得疯狂一些,顺便把你忘了。”&1t;/p>

        “哦,依照你们的推理,就凭这些就把我当成凶手了?”&1t;/p>

        “且慢,还没完呢。”瘦B接着说,“你为什么要带着这样一个不出彩而且庞大的皮包呢?就不怕失窃吗?再说了,这是一只男士的皮包,加上其他的疑点,你肯定在里面装了见不得人的东西,那就是作案的血衣和手套,还有那把匕。被害人的出血量那么大,你的身上肯定会沾到血,可你的衣服干净如新,这显然不合情理吧!再者,如果要把血衣藏在身上,这么大的皮包正好合适。反正肯定也要把匕藏进去的,你利用了合理的地势,因为命案现场前面的小路正好通向火车道,只要一过去,就漆黑一片了。你再把作案的东西一股脑儿丢进铁轨下面的草丛里,就没事了。”&1t;/p>

        杜丽娟笑了笑:“哦?那么证明我是凶手的证据在哪儿?难不成我们要去检查那片草丛?”&1t;/p>

        “大可不必了,证据就在你的皮包里。”道尔妮冷冷一笑。&1t;/p>

        “啊!”杜丽娟害怕了。&1t;/p>

        “我再说一遍,被害人的出血量很大,血衣也沾了不少血,你肯定要抓住没沾上血的地方把那些东西藏进包里然后再带走扔掉的。要是地上或者你手上沾了血那可咋办?所以,你的皮包内壁一定沾染了血迹,那正是被害人黄向勇的血迹。如果你不信,那就请允许我检查一下吧。”&1t;/p>

        “他们说的是真的吗?”昌达尔问道。&1t;/p>

        “是真的。”杜丽娟供认不讳。&1t;/p>

        “啊?可他不是对你很好吗?你为什么要杀了他?”李旭兰不解。&1t;/p>

        “你说的恰恰相反,这个臭男人从来不会关心我。他表面上是个自来熟,但他内心只有别人没有我,为一个腰缠万贯的美女而变心的是他,因为酒吧一个端盘子的美女而疏忽掉我的也是他。这个臭男人,如此不要脸,根本没有活着的价值。如果当初他哪怕能在下雨的时候给我打打伞,我也就知足了。”杜丽娟冷笑着,让警察把自己带上警车。&1t;/p>

        案子结束了,大家在路上散着步。孔雀蓝不禁感叹:“爱情可真是的神秘的东西,不仅可以促进美满的姻缘,也可以葬送掉人命。”胖B满不在乎地说:“哪里?我一直对你情有独钟的。哈哈。”这句话不说不要紧,一说就要命了。惠祺惊讶地说:“你说什么你爱他?”“没……没有。”“什么,你讨厌她?”快尾仪质问道。胖B一时语塞:“你……你胡说!我可喜欢她了,一直与她形影不离。”“那既然如此,快去牵她的手啊!”惠祺在一旁添油加醋。胖B无言以对,脸变成了一个红苹果。sonar在一旁苦笑道:“现在的孩子真不单纯啊。”&1t;/p>

        也许他们玩的太晚了,第二天,大家竟然都迟到了。小学老班也真是的,把道尔妮和孔雀蓝请进去,让剩余四人在外面罚站。瘦B拉着脸:“我可是优等生啊,真丢人!”胖B想入非非,结果站得不好,被老师踢了一脚,而且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这个臭老班,真是无语了。”胖B暗骂道,脸蛋又一次变成了熟透的红苹果。&1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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