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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血染城池一片天


“起来吧,都说了自家地盘,不必拘礼。可惜这些东西,不宜现在露出,否则会招来祸端。”戚忆不无遗憾的说道,“对了,雨烟送来的信上,提到了一件事,朝廷有意派兵入西荣,清除西荣境内的乱民,阿槐,此事你觉得结果会如何?”

        “乱民的事,不太好说。”史傲君沉吟片刻,“公主是想拿这些乱民试刀吗?”

        “不一定,而今朝廷已经派兵镇压,如无意外,应该很快就会平息,轮不到我们上场。”戚忆是想问,她们觉得朝廷的兵,有几分胜算。“你们觉得,要多久能平息?”

        “公主,我想,应该问问朝廷能不能赢才对。如果是寻常乱民,不用太久,但西荣的乱民可不一般,那是有人故意养肥的狼群。”贾淑容不善从兵力上分析两军对垒后的成败,但她知道,一场战斗的胜利关键,并不一定在战场上。

        有时候战场之外的因素,更能影响最后结局。

        徐静娴起身后,后退半步,站在了贾淑容身边,闻言,她倒是想起一件事来,“公主可还记得,当初诗会上那个乱民所言?”

        “史程要养乱民,给端王当战功,这事儿我们都不会忘,对吧公主!”史傲君没等戚忆回答,抢先说道,她好不容易有听得懂的环节了,必须积极参与!

        “嗯,那不是瑞王随意诬陷端王的话语吗?后来史御史已经查清了。”戚忆记得这事儿在京城早就澄清了,尤其是在史强被乱民刺杀受伤后,大家都默认这件事是假的。

        乃是瑞王一派信口胡说。

        “事情究竟是真是假,只看朝廷派出的兵,能不能将乱民一举剿灭便是。”徐静娴和贾淑容一样,觉得还真不一定是朝廷的兵赢。

        史傲君沉吟片刻,突然说道:“若朝廷与乱民交锋,十日,公主,十日之内,便可见分晓。”

        “这么短的时间?”戚忆对军事也有一定的见解,她最近一直在学习这方面,所以她知道,两军交锋,胜败可能在一瞬之间,但朝廷的正规兵对上乱民,战线可能会拉得极长,导致耗时长久。

        因为乱民是没有具体规模的,那就是一盘散沙,要不一口气冲散,要不,只能一点点推进,慢慢分而治之。

        “而今乱民已有大将军,如果朝廷能斩杀此人,自然胜负可分,若朝廷大败,那就是我们的机会了。”

        史傲君不太看好朝廷的军队,之前西荣起了乱民,朝廷军队就来过一次,最后的结果就是看似镇压下去了,实际上隔年又如野草般生长,以至于朝廷不得不进行二次镇压。

        去年镇压的结果,是西荣换上了王箐与史程,不知道这次,又会有什么结果。

        史傲君不住的搓手指,她早就想动一动了。

        西荣内因为乱民和官府的对立,各地各显萧条,明明已过春耕,外面却还是荒地连绵不断,不见青青绿色,唯有靠近护国的县城,百姓还能过的下去。

        这导致有大量流民逃往东成与京城方向,戚忆接下来几天天天都能收到来自清水县的信件,上面是周雨烟向她报告,每天清水县收留了多少难民。

        大炎自诩盛世,结果一州之地还能有如此多的乱民,可见这盛世不过是表面繁华,内里早就被蠹虫啃食。

        戚忆将最近在布匹与琉璃上挣的钱,大部分都拨给清水县进行难民接收工作,本来清水县内就人口稀少,摊子摆开后劳动力极其缺少,现在倒是便宜了她。

        相信经此一役后,清水县会变得大不相同,只要戚忆一直能给这座城寻找钱路。

        其实布匹和琉璃两个生意就能养活一座大城了,只要它们的规模变得更大,山上的纺织厂现在已经开始着手建造大型纺织工具,戚忆在护国站稳脚后,也不怕他人窥视了。

        只要清水县继续开拓商路,将布匹顺着护国的海上航线,卖到更远的地方去,那清水县迟早会成为像护国、京城那样的大城。

        戚忆密切关注前方乱民和朝廷的对战,同时也关注着薛家,让她有些不解的是,薛玟并没有任何举动。

        好像也没有和瑞王联络一下,探知真相的想法,难道薛玟之前对好友展露出来的感情,都是假的?

        戚忆觉得不是,这里面一定有问题,只是暂时她没多余的心思去想薛玟的想法,反正她该做的都做了,薛玟不干的话,等她回京城,端王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十日时间一瞬即过,戚忆在第十天,拿到了关于这场战斗的战报,结局出乎意料。

        实际上,战斗在第九天就分出胜负了。

        朝廷的军队,败了,这是一场攻城战,朝廷的军队攻了九天,竟然就扛不住死伤,跑了?

        实际上看到战报时,戚忆是真的不明白,最后怎么会有这样的结局,难道那个乱民大将军,名为方旳的人,是什么将神转世吗?

        三万没有经过正规训练的乱民,对上朝廷的三万精兵,最后竟然是朝廷丢盔卸甲,狼狈逃窜。

        朝廷的军队死伤五千,乱民死伤五百,接近十倍的差距,就算是攻城战,也不至于有差距如此打的伤亡数字啊。

        拿到战报后,戚忆直接叫来了史傲君,“阿槐,你认识史林吗?”

        史傲君点点头,又摇摇头,“见过,但不熟,是我史家旁系。公主,是朝廷败了吗?”

        “嗯,不仅败了,还败的很是叫人摸不着头脑。”戚忆不明白了,围城九天,死了五千人,这还不继续守着,而是跑了,是怎么想的?

        来送人头的吗?

        还是觉得战场是儿戏,他不过是走个过场,死的人够多了,就可以离开了。

        那可是五千人!五千个朝廷兵士,就这么死在了乱民手中,而那些乱民,一开始还并不是乱民,是朝廷治理地方失责,逼迫他们不得不反。

        戚忆想起来都觉得痛心,那些人本可以创造出更大的价值,现在全成了权力斗争的牺牲品。

        “方旳不过是一介莽夫,他说守城,也不过是死守,借助城池内本有的东西来守城,没有补给,他们是守不住的,别说九天,给在下三日,城门自会打开。史家人自小熟读兵书,不会连一个莽夫都敌不过,他输的这样惨,是因为他‘应该’输在这里。”史傲君看了眼战报,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公主,淑容和静娴说的对,那群乱民,是有人故意养肥的狼群。”

        戚忆几乎下意识的咬紧了后槽牙,攥起拳头,狠狠锤在桌上。

        “只是为了权利,五千余人的性命啊……”还有原主的性命,都是死在在下些人的欲望之中。

        戚忆更认清了一件事,那就是在大炎这群上位者眼中,命,并不是命,那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字,一个可以随便换取利益的借口。

        “公主……”

        “朝廷不行,那就我们动手,我会亲手写一封信送到京城,递到父亲眼前,让父亲同意,让清水县出兵。既然是被人养肥的狼群,那别人养得,我自然宰得,别人吃得,我也吃得!”四大家不听炎帝的话,而是给炎帝耍手段,留着一群毗邻京城的乱民,想必炎帝此刻心中正在恼火。

        戚忆打算去摘桃子。

        史傲君眼睛一亮,“公主,在下回清水县去?”

        “回去吧,京城送信,快的话来回三日即可,你先准备着,我看方旳此次大胜,更是雄心高涨,他所在的城池恐怕已经没钱供给他和他的部下吃喝了,东成粮足钱多,他应该会很愿意往东成来。”

        只要他敢踏入清水县的地界,那戚忆就有充分的理由,对他动手。

        方旳今年二十三,  是个腰肥体圆长相魁梧的七尺大汉,当他进入战场,双臂挥舞之间烈风阵阵,一双大锤被他舞的密不透风,  等闲人根本无法近前。

        这样的体格和招数,  已经昭显出他并非出身贫民,  他自幼长于镖局,  从小就压着镖天南海北的走,  后来在西荣遇见了喜欢的人,  因此定居。

        后来西荣内乱,  他趁势而起,摇身一变从后嗣不得参与科考的商户贱籍,  变成了“赫赫有名”的征西大将军,手下一年内就集结了三万余人,  占据城池,每天饮美酒,  与美人同乐,  过得好不逍遥快活。

        可惜好景不长,好日子才过了几十天,  朝廷就派兵来打他了。

        从朝廷围城的坐立不安到如今的心情复杂,  方旳心情的转变只用了十天,  放在十天前,  他想破头都想不到最后竟然是他赢了。

        而且他还杀了朝廷五千人啊!

        方旳越想越觉得高兴,干脆他去将自己的狗头军师方鼎和也叫来了。

        方鼎和是方旳堂弟,  也是方家曾经的账房,读过几本书,比方旳这个莽夫聪明多了。

        方鼎和一进来,  看到方旳就夸苏的跪地行礼,道:“恭喜大王!贺喜大王啊!大王赢了此战,叫军中诸人气势大涨!”

        他也没读过正儿八经的书,所以平时就按照中的称呼与礼仪对待方旳,方旳还挺受用的。

        毕竟被人跪地行礼,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会让人误以为自己成了坐在皇宫中的那位皇帝。

        方旳享受完高高在上的感觉后,装模作样的将方鼎和扶起来,握着方鼎和的双手,问道:“鼎和啊,你说咱们把朝廷的兵给打了,之后朝廷是不是会派更多人来?”

        方鼎和一愣,难道不是打完一次就完了吗?怎么还有下一次呢。

        后来他一想,那些话本中说大将军会有好几场大胜的战,这说明正常打仗也是要打好几场的。

        “是啊是啊,朝廷肯定会再派人来,大王可万万要保重身体,等朝廷大军再来,全赖大王破敌于城下了!”

        方鼎和一通吹捧,听的方旳十分舒适,但他也不是个二傻子,朝廷在方旳心中还是很强的,他到现在也没忘记那天他从城头向下看,那无穷无尽般的朝廷大军。

        想想朝廷的长刀烈马甲胄,再想想自己这边的破铜烂铁,方旳觉得不能再在这座城里呆着了。

        “为兄确实有心再斩敌,但是近几日,城中兄弟都跟为兄说,吃的喝的美人美酒都不够了,还有当日守城,用尽了这城中兵库内的东西,要不,咱们去别的城池看看?”

        去别的城池?方鼎和眼睛一亮,忙不迭的点头,他在这座城也呆腻了。

        好看的小娘子要不就已经被人抢了去,要不就是逃走了,剩下的就是已经腻歪的那么几个,如果能换一座城,就可以换更多美人了。

        曾经家穷,娶了个母老虎,天天管着他的方鼎和,就想日日当新郎,现在这个目标已经达到,他自然要好生享受。

        说到小娘子,方鼎和还真知道一个好地方。

        “去别的城池当然使得!大王,不如咱们去清水县吧,听人说,那边山上有个什么纺织厂,里面都是貌美如花的女子,而且清水县是朝廷一个公主的封地,肯定非常有钱!”

        “公主?”方旳听到这两个字就有点儿眼睛放光了。

        方鼎和立马明白族兄的想法,拍马屁的说道:“没错,听说还是个十分貌美的公主,像大王这样雄姿大略之人,自然应该配上个公主当主母,这才叫天造地设呢!至于现在那糟糠妇,到时候在后院放着,就算大王你情深了!想必她也不敢说什么。”

        方旳已经开始傻笑了,他想起来了,他这个族弟才是真的色中饿鬼,自打进了城,天天往府里抬新人,原本的妻子被他打发到后院做浆洗妇人。

        方旳对妻子没那么狠心,他想皇家公主,肯定善解人意,他娶了公主,再养着妻子,应该也没事。

        “好!那就去清水县!不过这城里还有太多吃白饭的人,既然咱们要走,就把那些路上吃白饭的人杀了吧,留在城中,也不过是便宜朝廷。”赢了朝廷后的方旳已经得意忘形,朝廷都不是他的对手,这天下他都可去得,那些不听话的,自然要杀了,以彰显他的威风。

        一句令下,城中当日火光冲天,悲鸣不止,被关押在大牢的城中士人,他们不愿臣服乱民的亲族,都被杀了。

        血染透城池的一片天,乱贼弃城后又屠城的事传遍天下,引来轩然大波。

        而方旳还领着他比恶匪还要可恨的手下,往清水县的方向去了,此刻的他并不知道,往清水县去的路,就是通往他死期的路。

        方旳屠城的事传到史傲君耳中时,乱贼离清水县只剩一天路程。

        史傲君派出的斥候甚至已经传给她方旳准确的位置了,这个莽夫没打过攻城战,闭着眼睛带上几天粮食就领着人来攻城了,真不知道当初他是怎么占下麦城的。

        麦城,便是被方旳屠戮的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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